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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风险|郑爽签“阴阳合同”涉嫌逃税再引明星税务风波,个人工作室是否已成“避税”惯用套路?

有财有智团队 有财有智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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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范冰冰“阴阳合同”两年后,近日,演员郑爽又被爆出签订阴阳合同获取天价片酬,此事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4月30日发布:支持并要求上海等相关税务机关依法调查处理通过“阴阳合同”等方式偷逃税行为。

与之前“范冰冰案”后霍尔果斯上百家公司注销、大量明星主动补税情况类似,这一次也有大批明星紧急注销了名下多家相关公司。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有75位一线艺人名下共647家相关公司,其中已注销200家,多位明星名下关联公司达数十家。数位明星在这个敏感时期纷纷注销公司,个中缘由难免引人深思。明星工作室是什么?明星们为何喜欢成立工作室?明星通过订立“阴阳合同”避税存在哪些风险与法律责任?如何结合地方性的税收政策实现税收优化?下文将为您一一讲解。

 

一、明星工作室的性质?明星为什么喜欢开工作室?

实际上,并没有“工作室”这一企业或公司类型,工作室不过是明星对外比较“洋气”的说法。明星们的工作室类型通常有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制企业。几种类型之间的区别如下图所示:

现在较为常见的明星工作室大多为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明星为何要开工作室而不是成立公司?对比一下不同企业类型及不同类型下的纳税情况,原因便显而易见了:

一方面,明星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门槛和费用较低,注册流程简单,税种简单,易管理;另一方面,根据所得税来看,明星若成立公司,不仅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成立独资企业,则只需缴纳个税,能避掉较多税款。综上,对于收入非常高的明星们来说,开设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工作室是为最优选择。

 

二、明星通过订立“阴阳合同”避税存在哪些风险与法律责任?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结合娱乐行业,明星或明星工作室会与制片方签署多份合同,这些合同通常采取多种项目,如演出费、宣传费、顾问费等;同时,为避免企业所得税,合同还可能涉及到明星个人或者免税法人;最后,资金将会通过各种方式再返还给明星个人。不仅是娱乐行业,“阴阳合同”在其他行业也较为常见。实质上,"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违法的合同,会对国家与集体的利益造成损害,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一)当事人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涉嫌偷税漏税等罪名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对逃税罪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由此可见,明星签订“阴阳合同”,一经查出,不仅需补交税款,还需支付滞纳金和罚款。情节严重者,或涉嫌逃税罪等罪名,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合同无效,即阴合同与阳合同全部无效。

以演员获得片酬为例,向有关部门登记时用一张合同,通过少报金额的方式,少纳税,称为“阳合同”;同时演员与支付片酬方另签一份合同,作为实际支付交易金额的合约并实际履行,称为“阴合同”。片酬支付方实际支付给明星的片酬大于税收成本,通过表面合同金额与实际不符的内外合同,从而实现逃避国家税收的目的。

此种“阴阳合同”以“避税”为目的,主观上恶意逃避纳税义务,是违法行为,不仅会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而且会动摇社会对诚信经营、履约和纳税的信心,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双方恶意串通,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的非法目的,严重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综上所述,双方恶意串通订立的“阴阳合同”,损害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同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此时阳合同与阴合同全部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三)逃税行为或将被纳入个人征信。

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属于违法行为,或涉嫌经济犯罪,此时签订“阴阳合同”的双方可能被相关部门将其偷税逃税不良记录记入个人征信体系,留下信用污点。


三、如何结合地方性的税收政策实现税收优化?

如文章开头部分所述,对于收入非常高的明星们来说,节税的最优选择是开设个人独资的工作室。同时在这个基础上,可以结合一些地方性的税收政策实现税收优化-----选择税收洼地为注册地开设明星工作室或演艺公司比如,几年前充盈着无数演艺公司和明星工作室的小城霍尔果斯,曾经施行所得税减半的政策,吸引了众多明星和演艺公司前来注册,后因范冰冰事件,政策叫停,明星们便纷纷撤出寻找新的驻地。

实际上,从2020年5月起,许多明星便陆续关闭了内陆的工作室,纷纷选择在海南注册,如此操作的原因无非是海南自贸区的优惠政策能够减少纳税负担。2020年5月,海南出台对影视行业利好的《海口市促进影视产业发展若干规定》,简称“23条”,涵盖了从剧本开发、拍摄制作到上映、展映等方方面面的奖励、补贴政策。 

其中,税收方面,自贸区所有企业所得税税率从原本的25%降至15%;个人所得税税率从45%降到了15%,同时还有高额的补贴奖励政策,于是吸引了明星们前赴后继地奔赴海南注册。政策出台后,新注册演艺相关企业2000多家,明星工作室多达几百家。但想要受惠海南政策,大前提是进行“非空壳”的实质性运,海南强调了对企业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的全面监管,目的是健康地扶持影视产业,断了投机者“注册经济”的念想。对明星们来说,财产要安全、经营要合法、纳税要规范、收益还要最大化,海南的政策基本满足了上述要求。

以下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三大税种被公认允许的13个税收洼地,供各位在实际操作中加以参考。(图源:财税刘三哥)


四、结语

税改后,各级税务部门竞相强化税收领域的执法力度,打击逃税。针对不同类型的明星工作室或者是文化娱乐公司、制作公司等机构“五花八门”的“避税”操作,国家也有针对性的增加了应对措施,对如影视娱乐行业的个体工商户不再执行定期定额征收措施,改为核定征收(在核查账目、营业额、所得额的基础上征收税款)。对影视行业的个人独资企业,也采用约谈、账目核查等方式发现问题,追缴税款。税改之下,范冰冰和郑爽背后,还有无数正在接受税收调查的工作室和明星。

税收支持着国家的存在,也保护着在这个国家生活的人,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偷税逃税等非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利益,还需承担严重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税务筹划,才是实现合理节税、税收优化的明智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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